香港进入许可证:
一、所需材料:
-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原件。
- 护照信息资料页和在德国有效居留复印件。
- 完整、如实填写《入港许可申请表》。
- 免冠彩色护照照片一张。
二、费用说明:
- 正常办理时间为4个工作日,费用10欧元。可办理加急服务,当天取证(1小时)总费用为40欧元;第二、第三天取证总费用为30欧元。
- 我馆受权可颁发的入港许可为3个月1次、2次、多次和6个月1次、2次、多次,每次可最长在港停留14天。
三、针对群体:
- 居住于海外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者,返回内地后如需赴港,应预先申请多次有效赴港访客进入许可。
- 居住于海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持有者,如欲赴港旅游、业务考察、工作、受训、就读或居留均需申请有关的进入许可。
注意事项:
- 入港许可接受旅行社或他人代办,不接受邮寄办理。
- 凡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过境香港(含返回内地)可凭有效护照、前往目的地的签证或身份证明文件和联程机、船、车票,在港停留7天,无需办理进入许可。